协议

更新日期:2010-10-18 16:15:19


1. 特别提示

1.1 收益宝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无论用户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用户点击注册页“同意”按钮并按照收益宝网站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用户,用户的行为将被视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并无条件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如果发生纠纷,用户应自行承担事实上未认真阅读本协议的责任,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实行抗辩。
收益宝用户服务协议条款可由收益宝随时更新,本服务协议一旦发生变动,收益宝将会在网站上刊载公告提示修改内容,并不再对用户进行个别通知。修改后的服务协议一旦在页面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服务协议。 用户可随时造访 http://www.shouyibao.com 查阅最新服务协议。用户在使用收益宝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如用户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必须停止使用收益宝提供的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收益宝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或其他规则的修改。

2. 服务内容

2.1 收益宝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收益宝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财经信息、行情、用户排行等。收益宝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网络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收益宝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2 收益宝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可能会对部分网络服务(例如电信增值服务)的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收益宝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用户不同意支付该等费用,可不接受相关的网络服务。
2.3 用户理解:收益宝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2.4 用户应使用正版软件接受网络服务。

3. 使用规则

3.1 用户注册成功后,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转借、售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帐号和相关信息,不得共用帐号。用户可以通过设定的密码来保护账户和资料安全。如果用户使用的是公共电脑,请在离开电脑时退出收益宝以保证您的信息不被后来的使用者获取。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您同意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需立即通知收益宝客服;对该行为造成的损害,收益宝不负任何责任。
3.2 用户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收益宝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用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用户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收益宝进行注册或认证;用户同意接受收益宝通过电子邮件向用户发送的收益宝网站提供的信息。
3.3 一旦注册成为收益宝用户,即代表您保证:
(A)在使用网络服务时不会违反任何适用的国家法律或法规;
(B)您提交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您会不断更新个人资料,以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C)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帐号、用户头像、留言、评论等相关信息不得影射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含有不雅含义,不得利用收益宝来直接或者间接商业宣传;不从事非法商业行为或发表猥亵、色情、反党、反政府言论或者其他不当言论
(D)您的账户、头像、留言、评论、发布消息或者其他用户活动引起的法律上的或者经济上的责任由用户自己承担,我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E)您不得使用黑客或其他任何技术手段对网络服务和收益宝提供的所有产品进行分析、拆解、反汇编、再销售。
(F)您不得利用任何系统漏洞对网络服务进行非法攻击或从事牟利行为;不得手动或者使用特殊程序对网络服务进行恶意冲击。
(G)在使用网络服务时不会违反收益宝一切有效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3.4 用户在使用收益宝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收益宝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 不得利用收益宝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 不得利用收益宝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收益宝的行为;
(G) 就收益宝及合作商业伙伴的服务、产品、业务咨询应采取相应机构提供的沟通渠道,不得在公众场合发布有关收益宝及相关服务的负面宣传。
(H)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收益宝。
(I) 用户可以选择公开信息的开放程度。例如,用户可以选择将最近10天的网络服务活动仅向收费用户开放。请注意,收益宝对您同意共享资料的用户或第三方对用户资料的任何使用或传播行为不负责。

3.5 用户使用根据本协议登录收益宝的网站或接受其他收益宝提供的服务项目时,应遵守该网站或服务项目的相关服务协议及使用守则,用户登录上述网站或接受上述服务项目时即视为对相关服务协议及使用守则的接受。

4. 内容所有权

4.1 收益宝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用户排名、历史活动记录、交易记录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法、商标法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4.2 用户只有在获得收益宝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授权之后才能使用收益宝网络服务提供的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4.2 对收益宝已经声明信息来自搜索引擎或其他媒体的内容,可能受其他相关权利人的版权保护,用户不得侵权使用。
4.4 由用户活动产生的文字、图表、数据、历史活动记录、交易记录等内容,收益宝有权进行整理、分析、出版、引用并可以使用其内容从事商业活动。用户授予本公司永久的、免费的、完整的许可使用权利,使我公司有权使用、复制、修改、发布、翻译、分发您的资料和活动记录或制作其派生作品,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您的资料、活动、交易记录等纳入其他作品里。

5. 隐私保护

5.1 收益宝会始终致力于在充分保护您隐私的前提下,为您不断提供更优质的体验和服务。在用户使用网络服务时,收益宝有权接收并记录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网站Cookie中的资料及您要求取用的网页记录等。收益宝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 (5.2所列情况除外)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收益宝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 根据法律规定,或应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要求,向第三人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披露;
(D)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E) 如您系权利人并针对他人在收益宝上侵犯您利益的行为提起投诉,应被投诉人要求,向被投诉人披露;
(F) 权利人认为您在收益宝网上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并提出投诉的,可向权利人披露;
5.2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收益宝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技术分析并对已进行分析、整理后的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5.3 用户设定为公开内容的部分,收益宝视为用户承诺自愿放弃此部分隐私保护。
5.4收益宝对用户的隐私权保护做了极大的努力,但不能保证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户的技术信息等不受任何形式的损失。

6. 免责声明

6.1收益宝不保证以下事宜:
(A) 收益宝提供的网络服务将符合您的要求
(B) 收益宝提供的网络服务将不受干扰、及时提供、安全可靠或不会出错。
(C) 收益宝所提供资料、数据、信息、消息具备准确性、可靠性、无遗漏。
6.2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收益宝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收益宝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收益宝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收益宝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收益宝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7.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收益宝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收益宝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7.4 如果您在注册收益宝通行证后第一个月时间内或连续6个月时间内,没有使用过此收益宝服务(包括使用此收益宝登录网站,充值),收益宝不保证将该账号一定会被系统保留。

8. 违约赔偿

8.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收益宝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收益宝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 法律管辖

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收益宝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通知和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 其他规定

11.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1.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1.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